一、界定珍贵古籍的三性原则
1、所谓历史文物价值,指的就是其产生的历史时代早晚和传世多少、纪念意义强弱,侧重以版本产生的时代衡量尺度;
2、所谓学术资料价值,指的是书之内容学术价值或资料价值高低,侧重以古籍反映的内容为衡量尺度;
3、所谓艺术代表价值,是指书的印刷技术、装帧形制、印造纸张、名人题跋等特色,侧重以版本具有的特征为衡量尺度。
二、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标准
1、入选基本原则:《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的主要收录范围是1912年以前书写或印刷的,以中国古典装帧形式存在,具有重要历史、思想和文化价值的珍贵古籍。具有古籍善本“三性价值”中其一或其二特征的文献,即可作为善本界定。
2、入选细则:元代及元代以前和明代刻印、抄写的图书(包括残本和零页);清代乾隆及乾隆以前流传较少的印本、抄本;太平天国及历代农民革命政权所印行的图书;辛亥革命前,在学术研究上有独到见解或有学派特点或集众说较有系统的稿本以及流传很少的刻本、抄本;辛亥革命前的名人学者批校、题跋,或过录前人批校而有参考价值的印本、抄本;在印刷上能反映我国古代印刷技术发展,代表一定时期技术水平的各种活字印本、套印本、或有版画的刻本。
3、少数民族文字入选标准:少数民族文字古籍与汉文古籍相比,在产生、发展、流传过程中客观存在差异性和复杂性;对大部分少数民族文字古籍下限放宽至1949年以前。少数民族文字古籍内容涉及政治、经济、商业、宗教、文化、历史、地理、绘画、雕刻、建筑、装饰、医学、语言、文学、药学、艺术等领域。在情况相近的民族文字古籍定级划分时应尽量趋向统一,从定级标准整体设计框架角度把握;照综合考虑各民族文字古籍级别划分的平衡性;三性原则及不唯时限性原则是各少数民族文字古籍定级时必须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
以上内容摘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图书馆 / 丛冬梅《论古籍善本“三性价值”与少数民族文字古籍》片段。